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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爆!东莞出口新政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免税出口、合法结汇,解决企业出口收汇难题!
来源:宏海进出口 时间:2021-12-27 1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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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

01:35

100%

微信(135)

Eleven


HI,在干撒呢?


唉,正愁着呢。前几天跟别人换了一点美金货款,

现在我的账户又被警方冻结了!╮(╯▽╰)╭╮(╯▽╰)╭





不是吧!你的外汇货款在跟个人兑换?

那是不合法的,风险太大了!



我知道是有风险,但是~

也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现在国家出台了一个叫市场采购的政策到东莞,

专门解决外贸企业收汇难的问题,不用开票、不用退税、

外汇直接结汇到个人账户,一年有3000人民币的额度!



真的?有这么好的事儿?





千真万确!这是国家级的福利政策,绝对安全可靠!


那我该怎么做才能享受这个政策?

手续麻烦不?





你可以找广东宏海进出口咨询有限公司,

宏海是市商务局批准备案的具有市场采购代理资质的公司,

可以一条龙帮你们处理!具体细节找宏海了解就可以了!


好的,万分感谢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221号),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其海关监管代码为(1039)。


1039可以为出口企业解决哪些痛点?






01
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企业或个人;

02
外汇货款无法收汇和结算的企业或个人;

03
无进出口资质的出口企业或个人;

04
出口品种多,无法走退税的企业或个人;    
 
05
个人银行卡频繁被警方冻结;

06
香港银行账户频繁被关停;

07
外汇打给“地下钱庄或个人”却遭失联;

08
“买单”出口面临“甩货”的巨大风险;



市场采购贸易的优势有哪些?




I. 免增值税 — 免征不退。

①解决市场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

②为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新增阳光通道。



II. 通关便利 — 简化申报。 

①实行简化申报,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②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III. 收汇灵活 — 允许多主体收汇。

①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②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境外采购商、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



Ⅳ. 联网信息平台 — 降低外贸风险。

统一窗口、数据归集、实时查看,风险溯源。


疑问解答



Q:
怎样才能成为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享受政策红利?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境内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可享受市场采购货易政策的便利。

Q:
目前认定的市场集聚区范围是?

目前,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级试点的集聚区范围,是指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

Q:
必须是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生产供货吗?

不是,通常所说的供货区域,是指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供货商只要在这个区域内(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注册就可以了,并不是说货物实际生产地或所在地位于这个区域。

Q:
如何理解扩大报关限额?

这里指的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可达15万美元。相比之前相比旅游购物方式,由5万美元扩大至15万美元。

Q:
为什么要注册个体商户而不是公司?

目前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针对供货商仅接受个体商户注册,个体商户出口经营税费成本更低。

Q:
市场采购贸易的三备案指的是什么?


三备案指的是采购商备案、供应商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为什么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挖掘国际市场潜在需求 

能将市场上丰富的商品输送到境外,将国外市场潜在的需求激发出来,扩大了中国小商品的国际市场覆盖面。

二、激发中小微企业生产潜力

为广大没有能力自建外贸体系的中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提供了共享式的商贸流通和对外贸易大平台,构筑了对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促进实体生产和就业。激发了中小微企业的生产潜力。  

三、推进外贸领域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关、税、汇全面改革创新,外贸营商环境和业务流程大大优化。

四、促进专业市场外贸转型升级  

为全国数以千计的专业市场开展国际贸易探索了新路径。

五、践行“一带一路”国家倡议  

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市场采购贸易的发展历程

2013年04月18日


商务部、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文 

义浙江乌获批成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首个试点单位(商贸函[2013]189号)

2020年09月15日


商务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

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获批国家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商贸函[2020]425号)

2020年11月19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开展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0]294

2020年11月26日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业务备案 指引》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

  

全国市场采购贸易连续6年保持高速增长

预计全年超过7千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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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解决开票难,收汇难等出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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